台灣黑熊保育協會 聲明稿

2016-04-19 | 黑熊情報

台灣黑熊保育協會 聲明稿

狩獵管理與保障瀕危物種之存續—以台灣黑熊為例

最近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在尚未慮及相關配套措施下匆促一讀通過,讓許多關切野生動物保育的團體憂心。事實上,適當的狩獵管理不僅有助於傳統文化的維繫,也有助於野生動物族群和生態功能的維持。狩獵活動的主格是人、受格是野生動物,兩者缺一就不成立,而非孰重孰輕之邏輯!故就野生動物的經營管理面而言,永續的族群則是經營管理目標,這與許多原住民族傳統的狩獵模式相同。然而,當前的狩獵模式和野生動物現況似乎也與眾所強調的「傳統」狩獵及認知出現了許多落差,因此若未能及時有效地減少這些資訊和認知的落差,則原本立意良善的開放狩獵的法案恐難達成多元共榮,人與自然雙贏的目標。

 

一、 開放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狩獵,恐讓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雪上加霜

針對開放狩獵的物種,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,我們對於瀕臨絕種動物而言,我們認為應該禁止任何形式的狩獵和利用,否則其瀕臨絕種的定義即喪失意義!以台灣黑熊為例,根據現有的族群模式預測,台灣黑熊族群量目前為200-600隻,若每年單單僅從全島移除極少量個體,如5-10隻,則不消46-71年之後此物種便會滅絕(林容安 2013)。對此,任何個體的喪失都可能對此族群的存續產生影響。

同時,為確保我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的族群安全及存續,以因應生態環境遭受破壞日益增加及族群滅絕的危機,野生動物保育主管機關應有責任寬列經費及預算,於政府機關、學術界和民間團體的通力協助及合作下,以期在最短的時間內能夠做到:
(1)正確瞭解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的族群現況及族群數量的變化趨勢。
(2)正確鑒別造成該物種瀕臨絕種的遠因和近因。
(3)針對瀕危原因之所在擬定復育行動綱領並實施以解決問題。
(4)持續評估、修正行動綱領以確保該物種野生族群之回復。

 

為達前述目標,建議適當修改第22條,納入復育計畫及經費保障之條文,建議增列野保法第22-1條如下:
「為確保我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的族群安全、回復及長久存續,主管機關應針對瀕臨絕種物種,於公告5年內完成物種復育計畫之研擬,並編列充份的經費,以提供必要之研究和保育行動之所需,且不得低於年度野生動物保育預算的十分之一。」

 

二、 全面禁用獸鋏之規定,無法遏止當前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之威脅

本次修法規定全面禁用獸鋏,但在條文修訂上明訂原住民傳統狩獵所需獵具,如釣索、陷阱腳、踏索、陷落器等則排除在外。我們認為此法恐無法有效斷絕許多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的威脅,包括臺灣的指標物種石虎和台灣黑熊!

 

根據台灣唯一有關狩獵黑熊最完整資料,即玉山國家公園鄰近地區的研究資料(黃美秀博士論文資料, 2003)。根據13個部落訪查結果,確認95位曾獵捕捉過黑熊者,並訪問其中74人,總計174隻熊於1939-2000年期間被獵捕。訪查資料顯示,一般獵人很少主動去獵熊,黑熊多是逢機性地被捕獲,或因誤中陷阱而死亡或再被人捕捉。

 

然而,上述狩獵資料指出,(1) 62% 的熊是獵人在進行狩獵或巡視陷阱時,發現活動中的熊,再 以獵槍射殺所獲得。(2) 38% 的熊則是獵人發現熊已被陷阱捕獲,熊已死或傷於陷阱上,或由獵人再擒拿或捕殺之。這些陷阱包括吊索(75%,n=56)和鐵夾(25%)兩類,原先主要是針對其他草食獸獵物(山羌,山羊,山豬等)而設置(96%)。也就是說,誤中陷阱而被捕獲的熊有四分之三是吊索所致,四分之一為鐵鋏。

 

雖然各原住民族所謂傳統狩獵獵具種類繁多,但對於中大型獵物而言,現今最普遍被使用的獵具則為輕便的套索,即俗稱的「吊子」(也包括腳套及脖套),且材質多使用鋼索。套索不僅對獵物沒有選擇性,並造成動物斷掌傷殘或死亡的情況,加上現今普遍的鋼索吊子有違「傳統」使用的獵具材質,故建議增列修法禁止任何鋼索陷阱的使用,以避免對非目標物種的獵取及進一步危及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。

 

因此,為了兼顧傳統狩獵文化的保存和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的保育目標,關於此次修法,我們有二項建議如下:
1. 禁止對所有瀕臨絕種動物的任何形式的狩獵和利用,並增列復育計畫及經費保障條文,定期監測動物族群,並評估和調整保育等級。

2. 除了全面禁用獸鋏之外,禁止使用鋼索套索,減少對瀕臨絕種和非目標保育類物種之威脅。